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电力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遵循,推动了我国电力发展从“有没有”“够不够”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可靠、更充分的电力保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用能需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电力是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抓手。近半年来,由于极端天气频发,国内外均出现不同程度供电短缺局面。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德克萨斯州分别因极端高温、异常低温天气,于2020年8月和今年2月出现大面积停电现象,停电对象包括大量居民用户和小微企业,其中德州停电事件造成数百万居民用户失去电力供应,部分家庭则因电价暴涨收到高额电费账单。去冬今春,受经济恢复增长、大范围寒潮和非正常短供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用电需求持续高速增长,湖南、江西等地高峰时段采取有序用电,组织工业负荷和部分商业负荷错峰用电,确保了民生用电可靠供应和群众温暖过冬。在电力短缺情况下,美国实行完全市场化,优先保障价高用户,而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视同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力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经济增长和民生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电力消费快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稳居世界第一,2020年达75110亿千瓦时,是2011年的1.6倍。人均用电量快速增长,2020年达5365千瓦时,是2011年的1.5倍,是印度人均用电量的4倍、全球人均用电量的1.5倍。随着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人均生活用电量约为782千瓦时,是2011年的近2倍。通过实施无电地区电网延伸和可再生能源供电工程建设,2015年我国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人人有电用。此后,我国逐步实现从“用上电”到“用好电”转变,电能质量不断改善,供电可靠性大幅提升。2020年上半年全国供电系统平均供电可靠率为99.887%,用户平均停电时间4.94小时/户,用户平均停电频率为1.24次/户。其中,城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1.95小时/户,农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6.05小时/户。高质量的供电服务有效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质、可靠供电的需求。
我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共同富裕,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基础设施建设、价格机制和水平、安全保障等方面着手,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电网投资不断加大,农村供电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5年,全国实现了电力村村通、户户通。2019年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达到预定目标,着重解决贫困村生产用电问题,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目前大电网范围下的农村实现了动力电全覆盖,农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7%,户均配电容量为2.7千伏安,农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而光伏扶贫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覆盖了9.23万个村,其中近一半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城乡供电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人民用能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得以缓解。
销售电价维持在较低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居民生活和农业电价处于全球较低水平,在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为实体经济降本减负。电价是工商业、大工业用户最为敏感的生产要素,2018~2020年我国连续三年提出降电价目标,通过综合采取降低电网环节收费、输配电价格和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等措施,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此外,我国已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城镇供电等行业收费,明确取消供电环节不合规收费项目,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
电力安全供应保障以民生为优先。电力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我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当前,我国具有较高的电力应急保障能力,电网网架结构不断优化,区域间相互支援、盈缺互济能力不断提高。2020年,全国完成跨区送电量6130亿千瓦时,完成跨省送电量15362亿千瓦时。在电力供应紧张时,通过跨省跨区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余缺调剂互补。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各部门、企业通力合作,通过控制部分用电需求,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兜底民生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人民为中心是的初心和使命,贯穿我国电力发展的主线。未来,我国电力供需形势复杂,更要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谱写电力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