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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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6 06:17:26

  范围: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全部设备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867天(日历天)

  (2)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提供全部设计成果并完成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设计等设计工作;

  (3)施工计划工期:2022年09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计837日历天。

  (1)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文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外埠企业须在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最高等级)

  3.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标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情况良好承诺书)。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筑设计企业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年度信用评估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2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15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关于加强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时,一定要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相应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所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的发送至邮箱(178292483相关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二楼第四开标室;

  5.3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来进行。各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905694424(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供应商名称,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如有)、分包编号(如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详见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中“关于疫情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通知《通过QQ直播群开标操作指南》”

  5.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5-22071153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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