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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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30 23:00:0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奥特迅拥有近30年工业大功率充电设备研发、制造、运行经验,是电力自动化电源细分行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也是全国唯一核安全级高频开关电源供应商。负责起草或参与制定了70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自2009年起进入电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大致上可以分为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和电能质量治理业务三大类。

  电力自动化电源系统由交流电源、直流电源、交流不间断电源、通信用直流变换器、逆变电源、总监控单元组成,公司首创将高频开关技术引入直流操作电源,成果大范围的应用于三峡水电站、田湾核电站、南水北调和西电东送等数百个大型国内外水电、变电及核电项目。依照产品的应用场景,电力自动化电源大致可分为变电站电源、厂用电源、核安全级电源和其他电源几类,变电站电源大多数都用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各大发电公司的变电站,厂用电源大多数都用在各大发电厂家,核安全级电源大多数都用在核电站,另有部分电源用于冶金、石化、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奥特迅是国内目前唯一核安全级高频开关电源供应商,已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IE)设计及制造许可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的配套产品于2015年通过产品鉴定,并陆续完成了配套产品的交付及验收,依托“一带一路”深入新的市场疆域。

  奥特迅自进入电动汽车充电领域以来,始终聚焦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是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的践行者和开拓者。奥特迅在行业内率先推出“兼容现在、达济未来”的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该技术的突出优势是既能满足当前不同电动汽车的差异化充电需求,又能适应未来大功率充电技术的发展。奥特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基于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的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一方面,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既能够完全满足当前不相同的型号电动汽车车型和充电不同阶段的差异化充电需求,又能适应未来大功率充电的技术发展的新趋势,从而避免充电设备因技术进步遭到淘汰,避免投资者因充电设施反复撤建带来损失;另一方面,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能够以较少的车位、配电等公共资源,为更多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且便于城市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有助于创新一条按充电能力规划充电基础设施的新模式,从而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建设,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在业界首创的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能自动适应不一样电动汽车和不同的充电阶段的差异化充电功率需求,大幅度的提高充电设备利用率。由此形成的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可大幅节省土地、配电、投资、补贴等社会资源,提升充电设备的利用率,并能适应未来大功率充电的发展趋势。

  随着电动汽车的渗透率加大,电动汽车将成为电网中的一类重要负荷,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也将是未来电动汽车的一种典型应用,奥特迅在奥特迅电力大厦建设了电动汽车充(放)电机与电网双向互通工程实验室,并先后启动了储能变流器、电动汽车V2G充放电机、EVCS站级监控系统、微电网综合能量管理系统等关键设备的研发,建设了统一的充电运营监控云平台,开发了手机APP、“迅充网”公众号及“迅充电”小程序,并将持续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技术的研究,为电动汽车与电网的协同发展,提供较为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

  奥特迅在国内率先开展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的预研,成功建设了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试点,并与各车企开展实车大功率充电试验,验证了大功率充电技术的可行性。后续,公司将持续开展电动的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探讨研究,开展ChaoJi充电示范站项目建设,与车企合作开展ChaoJi充电运营示范,参与ChaoJi充电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引领ChaoJi充电技术发展。

  子公司西安奥特迅从2011年起进入电能质量设备领域,以电能质量产品为基础,依托在电力电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的雄厚研发实力,积极拓展特种电源产品、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电力电子变压器、微电网等相关领域的业务。经过多年研发与技术储备,已完成包括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高低压SVG、APF、无功混合补偿装置、配电台区电能质量优化装置、铁路功率融通装置等完善的产品系列,可大范围的应用于变电站、发电厂、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铁道、楼宇、企业等多种领域。公司研制的功率范围覆盖50KW-500KW的电池储能控制系统(PCS),可并网、离网运行,并可多台设备并联组成更大功率的系统,大范围的应用于智能微网和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所有的环节的电池储能系统;公司研制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27.5kV大功率铁路功率融通装置于顺利通过现场验收;以小体积、低功耗、低噪音mini型25A模块为核心的配电台区电能质量优化装置在供电局台区完成现场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治理效果显著。

  奥特迅始终秉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创行业换代产品”的战略思想,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持续多年进行高强度研发投入,加强对新一代智能化电源、电动汽车充电、电能质量及智能微网关键设备研发,精确识别并积极引领客户的真实需求,按照“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规划一代”进行新产品布局,同时积极开展与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的协同研发,带动产业链的全面发展,逐渐完备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不断推动技术向产品、产品向市场的转移,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为更好地响应市场需求的迅速变化,以“及时”的方式,响应产品品种变化的适应能力。公司以销定产为主,快速且需实现用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使公司生产的产品向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的柔性生产模式方向发展,导致产品实现过程的复杂度和多变性,也必然带来企业整个生产模式(需求一设计一制造一销售与服务)的变革,使之具有高效率和高柔性的功能。公司生产系统的管理对产品的品种与产量能做到快速而灵活的调整。

  公司产品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订单来源多为参与市场公开招投标,少量订单来自于单一来源招投标,以直销为主要销售模式。同时,公司以优异的产品、完善的渠道、快速反应能力及个性化的服务赢得了电力行业众多有名的公司的信赖,及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极大的强加了与客户的粘度。此外,还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前期咨询、规划设计、解决方案、实施、安装调试;到售后服务、运营维护、系统优化等等,与客户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在电力自动化电源领域,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电网发展目标,在“十三五”期间合理地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1.3亿千瓦,达到2.7亿千瓦左右;电网主网架逐步优化,省间联络线逐步加强,形成规模合理的同步电网。全国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线亿千伏。此外,依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年均配电网络投资超3000亿元。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平稳增长,增速略缓。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数据,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2021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将延续稳健复苏态势,预计用电消费呈恢复性增长态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在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下,电力行业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加快清洁低碳转型,实现碳减排目标。

  电力行业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精准脱贫的基本保障。2021年电网投资将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新基建中发挥带动作用,电网建设也将成为工业互联网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电力自动化电源是输变电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的规模扩大还是技术改造都必须同时伴随电力自动化电源的建设,因此电力自动化电源设备制造企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电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规划指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蒸蒸日上,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对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备极其重大意义。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世界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因此要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应用,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同时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研发技术,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基建的重要领域,在未来必然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预测,2030年,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将达到8000万到1亿辆。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将达到十万亿元级别,是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机遇。

  电能是当今使用最广泛的能源,电能质量关系到各行业和人民生活用电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总体效益。电能质量治理与控制是改善电能质量指标的唯一手段,是优质供用电的必要条件,也是节能降耗的主要手段。电能质量产品不仅在传统的冶金、化工、通信、建筑、低压配电网等产业大量使用,随着风电、光伏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加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大规模使用,微网及储能系统的推进和各种新型电子设备的出现,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电能质量上的问题,这些领域也慢慢的变成为电能质量产品发展的重点领域,电能质量治理市场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公司的高压和低压电能质量治理产品齐头并进,研制开发的系列新产品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了从电能质量检验测试到治理的全套解决方案,未来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在该领域的发展。

  奥特迅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已成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具备了多项核心竞争力,产品拥有非常良好的市场口碑。奥特迅电力自动化电源设备在全国范围内13,000多个工程安全运作,交付的变电站充电装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网、南网第一,成果大范围的应用于三峡水电站、田湾核电站、南水北调和西电东送等数百个大型国内外水电、变电及核电项目;奥特迅作为最早进入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企业,拥有专业的设计研发团队、优良的制造工艺、可靠的品质控制和丰富的运营经验。公司推出的电动汽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的核心部件为自主开发、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实现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维护经验,在该领域已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已建设了可覆盖全国、支持百万级设备接入的“迅充网”充电网络运营服务平台,可为全国各地充电站的运营管理、监控提供云平台支撑。奥特迅作为能源局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的三家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完成大功率充电试点的建设,使单充电口的额定功率达到475kW(950V/500A),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奥特迅同时建立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取得了大量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参与了大量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公司在电力电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并成功应用于电能质量监测及治理、储能及特种电源领域,公司已形成了电能质量治理和电池储能变流器全系列的产品,公司研制的27.5kV大功率铁路功率融通装置顺利地投入运行,公司研发的高压取能电能,成功应用于多个高压直流输电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全球宏观环境出现了较动和不确定性,疫情及中美经贸摩擦对全球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球实际GDP同比下滑4.4%。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GDP突破100万亿元,同比增长2.3%,中国成为全世界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面对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全体员工坚决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发展的策略和经营目标,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强化技术优势,增加市场投入力度,延伸产品线、拓展销售经营渠道广度与深度,各项业务保持了良好势头,整体达到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12.17万元,同比减少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减少44.06%。

  受国际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及国内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的影响,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电网内市场新增基建投资减少,整体需求处于缓和趋势,电网内业务签单量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增加;电网外市场,除传统火电投资受国家政策影响,新项目审批基本或完全停止外,别的业务多点突破,继续推进了与三峡集团、中广核、中国电建、华润电力等大规模的公司的合作,电网外业务签单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供货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浙江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及如东海上风电等大型海上风电项目。新产品双向DC/DC模块、直流系统故障录波仪已实现销售,在国家电网智慧变电站建设中得到了应用;宽范围输入电源模块、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已投入现场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订单风险控制,采用多项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持续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度几乎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在此背景下居民出行需求的大幅度降低进而引起充电需求的大幅度减少,因此导致了充电运营收入的大幅度降低。随着2020年下半年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以及社会经济秩序的逐步恢复,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运营业务也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新能源充电业务。公司优化了销售政策、完善了销售考核制度、加强了对销售人员的管理,积极拓展了不相同的领域的客户。除设备销售外,公司还以点带面分层分批次在不同省、市、区域持续推进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示范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多地设立了孙公司用于当地充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从前期项目考察、项目申报、规划设计、能效管理、建设运维等各环节推动项目进展,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厦门、成都、福州、西安、肇庆等城市及海南布局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示范站。公司还研发了充电站监控系统,实现了充电站配电及充电设备的远程监控,使充电站无人值守成为可能,且目前已监控了近100座充电站。另外,为改善用户充电体验,增加用户粘性,公司在充电运营管理云平台的基础上,组织开发“迅充电”小程序,通过优化充电人机界面和“一键充电”功能,以及便捷的充电地图、预约充电、充电导航等功能,可显著改善用户的充电体验;采用高端AI算法,可灵活制定多约束目标的运营策略和打折促销策略,以提升公司平台的引流能力和充电站的运营效率;通过充电优惠券、优惠红包、充电积分兑换礼品/优惠券、邀请新客户送优惠券/积分、星级会员尊享折扣等促销手段来提高活跃用户数和用户粘性。“迅充电”小程序具备为广大企业级、规模化电动车队提供集采式充电服务的能力,可最大限度为各类充电场景的用户更好的提供多元化的定制服务,为更广大社会车主提供覆盖广、体验优的充电服务。

  电能质量治理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证并取得证书;公司承担的陕西省科技厅重大科学技术创新专项项目《基于新型电力电子器件SiC的电能质量治理装置》顺利完成结项;西安奥特迅完成《科技中小型企业》认证。西安奥特迅以电能质量产品为基础,依托在电力电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的雄厚研发实力,积极拓展特种电源产品、储能系统、V2G、微电网等相关领域的业务。特种电源产品方面:公司研制和生产的高压取能电源应用于张北柔性直流输电工程,该工程于2020年正式投运,我司提供的高压取能电源运行效果良好;高压取能电源成功中标如东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工程,并完成交付。储能及微电网业务方面:公司研制的宽范围高功率密度30kW储能变流器(PCS)模块已完成基本测试,计划在2021年开发完毕并投放市场,进一步充实公司储能变流器(PCS)的产品规格;开展了10kV三端口电力电子变压器、三端口潮流控制器的研制。完成了适用于400V 60Hz电网的APF、SVG模块的研制,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了产品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高效精简、合理配置的原则,对人员编制及公司架构进行系统性调整,深化组织变革以增强内部经营活力,提升经营质量,做到降本增效;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储备力度,将内部培训系统化、常态化,持续推动企业文化升级,通过系统梳理企业愿景、使命、核心价值观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将企业优秀文化贯彻到日常工作,不断的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管理上的水准,积极鼓励全体员工发挥创造力,同时注重对员工的关怀,为公司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报告期内,奥特迅工业园的建设项目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积极地推进奥特迅工业园各项工程验收及装修规划事宜。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12.17万元,同比减少4.66%,经营成本24,200.07万元,同比增加7.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减少44.06%。主要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降,成本、费用等固定开支未同比例下降,毛利减少,经营业绩下降。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0年度,公司新设成立了广州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肇庆鼎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奥特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奥特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6家子公司。详情参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第八项“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23,121,675.2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6%;实现盈利8,260,030.3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08%;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6,314,772.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06%;基本每股盈利0.028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43,730,290.65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20,281,726.35元。以上数据已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6,314,772.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6,716.02元,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5,786,481.09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薪酬,独立董事薪酬按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高管根据其各自职务领取相应报酬,董高薪酬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九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一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授信业务品种。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2020年为企业来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从真实的情况出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文件。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线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及冲回相应的减值准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廖晓霞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廖晓霞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8日(周二)下午14:5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有权决定向银行申请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银行贷款,董事会有权决定向银行申请单笔贷款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的银行贷款;超过前述权限的银行贷款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银行综合授信或贷款,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实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有权决定向金额机构申请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贷款,董事会有权决定向金融机构申请单笔贷款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的贷款;超过前述权限的贷款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或贷款,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10、《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将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7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7”,投票简称为“奥特投票”

  此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此类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此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此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电话:185-0173-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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